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晒晒农民工的劳动合同

1楼 2008-04-08 15:18:00
  去年《劳动合同法》通过之际,我曾写了一篇小文章,题目叫“劳动保障法规立易行难”,文中以《劳动法》为例,说明我对《劳动合同法》能否得到有力贯彻执行很是担忧。不幸的是,从《劳动合同法》生效到现在,至少在我所在公司,我的担忧部分变成了现实。

  《劳动合同法》生效后,公司不敢怠慢,发通告限期员工与公司签订合同,通告还详细说明了深圳的养老保险政策,告知员工若不想购买可以写申请上去。在不签合同就走人的压力下,绝大部分员工与公司签订了新版合同。过了一段时间,公司见员工迟迟不去申请不买养老保险,就印发了大量申请单,要求不想购买的员工填单交给公司,结果是大部分员工选择了不购买养老保险。

  公司印发的申请书

  

  作为一名普工我的合同

  

  

  

  从合同可见,我没有任何奖金福利待遇,事实上也是,以前底薪只有四,五百元的时候,公司包吃住,不想吃的补一百八十元,勤工奖月三十,工龄奖一年月三十,两年六十,三年以上一百,运气好一年还能拿几回其他奖金。现在就干拿出勤工资,不过需要说明的是,这个干工资比前拿的多,大概一个月多一,二百元。

  打了养老保险的主意后,公司又动起了加班比较多的回火部门的歪主意,改计时为所谓的计件,结果是除了少量两年以上的老员工不被克扣,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一个月少了一百,一年以下的少了两百。

  最后说句实在话,当我拿到以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工资时,虽然是干工资,心里也是挺高兴的,还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,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感谢感谢党,感谢人民政府?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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